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现对至今未接受处理、未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未补办相应手续的2025年12月31日之前违法、事故车辆信息进行公告。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不来我大队接受处理并领取车辆的车主,其车辆由我大队移交有关单位做以下处理,处理后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一、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将由有关部门进行公开拍卖,由新车主办理牌证等有关手续。
二、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辆一律拆除,拆除后以废品处理。
三、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行报废。
四、为了减少车主损失,希望尽快前来我大队接受被查扣车辆的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涉案未取五类车依法公告信息登记表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