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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2023/06/30 1.7w 阅读 189 点赞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3-06-3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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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保障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51号)要求,现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7月1日起,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下同)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资源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办理此类登记业务。

2023年7月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今后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首次、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使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