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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11/30 1.1k 阅读 198 点赞
索引号 116108000160825732/2021-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22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榆政办发〔2021〕33号
名 称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1-3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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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21〕9号),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代化建设,更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农业生产、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实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精细化服务保障能力较“十三五”明显提升,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达到3万平方公里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0.6万平方公里以上。到2035年,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云水资源监测。优化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

气象监测站网布局,补充雷达、微波辐射计、无人机、智能气象站等探测设备,提升卫星综合监测应用能力,构建立体探测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技术支撑。(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提升空地立体作业能力。建设升级增雨飞机性能,完善作业体系,配合实施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提升地面作业保障能力,加快建设物联网智能作业站点,更新改造补充火箭、高射炮、烟炉等作业装备,提升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探索无人机等作业新方式、新手段,引进试验新型催化剂和作业技术装备。(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完善科学作业指挥体系。建设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充分发挥中省人工影响天气系统作用,融合运用卫星遥感、飞机探测、地面观测数据,提升增雨(雪)作业、冰雹防御、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等科学指挥应用能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提高作业条件预报准确率和作业指挥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增雨(雪)作业、冰雹防御和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等科学指挥能力。(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全力做好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围绕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调整优化增雨(雪)防雹作业站点布局,扩大增雨(雪)作业覆盖面。围绕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等生态建设,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高温干旱、重污染天气等,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强化实战演练,积极做好第十七届全省运动会等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工作。(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榆林军分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加强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作业、应急处置等安全排查治理,将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纳入民爆生产销售网点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联合检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榆林军分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六)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挥各级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保障体系,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七)加大支持力度。市县两级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好中省财政补助资金,完善本级财政投入机制,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补助资金结构,加大对重点作业地区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新装备试验示范和新技术转化应用。围绕服务保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人工影响天气新技术应用。(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八)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工程建设和业务项目,组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队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相关单位加强交流合作,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统筹用好事业编制、委托购买技术服务等措施,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强化技术培训,配强骨干力量。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安全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相关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充分保障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人员的合理待遇。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