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治国理政大事”。市级储备粮是用于调节全市粮油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重要物质基础和调控手段。随着政府机构改革,部门名称和职能发生了变化,市级储备粮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予以解决。依据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等法规规章,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实际,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榆林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21年10月14日,市政府办正式印发了《榆林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榆政办发[2021]30号)。
二、主要内容
新修定的《办法》共八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计划、收储、动用、财务与信贷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市级储备粮权属、管理部门及承储企业的职责和禁止事项。第二章《计划》,明确了市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储存计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榆林市分行共同下达,承储企业具体组织实施。第三章《收储》明确了市级储备粮储存的条件,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市级储备粮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市级储备粮的安全。第四章《动用》,明确了市级储备粮的动用情况、动用程序及相关要求。第五章《财务与信贷管理》,明确市级储备的储存费用补贴标准。第六章《监督检查》,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权及确有违禁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明确了市级储备粮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提出了县市区储备粮的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及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三、主要名词解释
(一)市级储备粮: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油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应急状况的粮食。
(二)轮换:是指为保证储存粮食的品质和调控调节市场的需要,当储备的粮食达到一定时间后,储备粮储存企业按照相关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按一定比例将库存的老粮进行销售处理,并购进同等数量新粮进行储存的管理活动。
(三)价差:是指因市人民政府批准或其他采取政策性的指令性计划动用市级储备粮,导致销售出库的粮食之间形成的价格差异。
四、其他需要解读的事项
(一)本办法取消了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相关内容,针对轮换管理单独制定印发了《榆林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明确提出了市级粮食储备质量安全检验工作由榆林粮食和物资储备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质量安全检验费用按照实际储备粮数量每年每吨12元计算,每年纳入市财政预算。
五、解读机关: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张伟 联系方式:0912-326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