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旅游和宗教事务局:
你县刘山乡泰圆寺申请开放固定处所的材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经我局2014年6月12日局务会研究,同意设立你县刘山乡泰圆寺为佛教固定处所,请你局督促处所筹备组织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有关组织和制度,待筹备完善后,给予办理登记手续。
佳县旅游和宗教事务局:
你县刘山乡泰圆寺申请开放固定处所的材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经我局2014年6月12日局务会研究,同意设立你县刘山乡泰圆寺为佛教固定处所,请你局督促处所筹备组织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有关组织和制度,待筹备完善后,给予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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