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榆林市营商环境六个新突破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有效化解房屋建筑工程开工难的问题,通过将施工过程分为基坑阶段工程和主体工程两个阶段办理的模式,解决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提前进入施工的问题,有效节约了建设方时间成本和缓解了资金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榆林市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榆林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住建局起草了《工作方案》,并以文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含五部分,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榆林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法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施工许可阶段划分为:基坑工程和主体工程两个阶段,可分阶段也可申请整体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分阶段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建设单位应就本方案对项目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的用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手续进行完善,对自行承担后期手续变更和设计方案调整作出书面承诺,同时,明确分阶段施工许可所需办理的手续相关要求。
(四)分阶段施工许可证时效:明确了基坑工程阶段施工许可证的失效期。
《工作方案》明确了基坑部分的施工单位,应与建筑工程整体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致。明确了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基坑部分单独发包。明确了各参建责任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明确了依法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承诺事宜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中。
三、主要名词解释
基坑工程阶段:指场平工程、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等。
主体工程阶段:指桩基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
各参建责任主体:指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四、解读人
《工作方案》由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和制定。
解读人: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补科科长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