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19年省委印发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指出要以为社区(村)松绑减负为目标,深化拓展社区(村)减负成果,实现基层事务权责明晰、工作机制精简高效、标牌简约明了、出具证明依规便民。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化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现拟定了《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措施》共制定了十项措施:
(一)全面厘清社区(村)工作事项。明确社区(村)工作准入制度、群众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工作负面清单。确需社区(村)承担职能以外工作须落实必要的业务指导、力量支持和经费保障。
(二)清理规范社区(村)机构牌子和上墙制度。
(三)严格社区(村)盖章证明事项。除民政部等六部委明确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外,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要求社区(村)出具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证明。
(四)规范考核检查创建评比活动。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开展社区(村)创建评比外,不得开展其他评比。
(五)整合规范各类APP和微信公众号。整合网络资源,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不应由社区(村)承担的工作,相关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减轻社区(村)负担。
(七)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动员和组织社区(村)其他力量,助力社区(村)“减负、归位、赋能”。
(八)提升智慧化治理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基层治理工作深度融合,深化数据共享、推进应用整合。
(九)完善关心关爱保障措施。关心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
(十)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对社区(村)减负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导。